浙召回缺陷消费品(浙江省大力开展缺陷产品召回工作)

2024-03-07 23:10 来源:爱美欣 浏览量:

缺陷产品召回制度是企业主动实施和政府监督管理相结合的一项新的产品质量救济制度,是国际通行做法。我国政府越来越重视召回工作,相关法规标准及制度建设日益完善。李克强总理在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建立健全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召回制度,严肃查处制售假冒伪劣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省政府领导明确要求加大缺陷产品召回力度,加强宣传。2013年以来,省质监局配合国家质检总局开展了4批次汽车产品缺陷调查,受质检总局委托监督召回涉及我省缺陷汽车产品36.5万辆;全省共有197家企业实施缺陷产品召回226批次,涉及产品35.7万件(套)。实践表明,缺陷产品召回作为政府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新的重要抓手,对督促企业履行产品质量责任义务,保障产品质量安全和促进产品质量提升发挥了重要作用。

我省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的主要特点

一是体制机制逐步建立健全。我国缺陷产品召回的范围

已经从汽车产品扩大到儿童玩具和消费品。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的监督管理工作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根据需要可以委托省级质监部门负责部分工作;缺陷儿童玩具和消费品召回的监督管理工作由省级质监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负责组织实施。

省质监局明确由局稽查总队承担全省缺陷产品召回管理职能,通过制定《关于加强缺陷产品召回监管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了省市县三级质监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监管职责分工,成立了浙江省缺陷产品技术评价中心负责缺陷产品召回技术性工作。该中心设在浙江省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研究院,同时加挂“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浙江分中心”的牌子,承担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委托和交办的相关工作。目前,我省正在稳步推进缺陷产品技术支撑体系和产品伤害监测体系的建设,计划于近期在2-3个市设立省缺陷产品技术评价中心分中心,与省内部分医院、学校等单位合作建立我省产品伤害监测联系点。

二是缺陷产品召回范围及数量迅速扩大。随着2016年国家质检总局《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开始施行,我省缺陷产品召回的实施范围从原来的儿童玩具扩大到儿童文具、儿童服装、儿童皮鞋、婴儿安抚奶嘴、即热式热水器、智能马桶盖、电热水袋、电子灭蚊灯、饮水机、电源转换器、日化用品等11种重点消费品。同时,我省的缺陷产品召回数量明显上升。2017年上半年我省实施缺陷产品召回67个批次,涉及产品16.9万件(套),召回的批次数是去年同期的3.5倍、2013年全年的3倍,涉及召回的产品数量是去年同期的3.6倍、 2013年全年的9倍。

三是对缺陷汽车召回的监督力度不断加大。缺陷汽车召回是消费者非常关注的热点。近年来省质监局受国家质检总局的委托,先后组织全省市、县质监(市场监管)部门对吉利汽车、本田雅阁和东南菱悦汽车4S店、主机厂实施召回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共检查汽车销售服务公司44家,生产企业 1家,涉及我省的缺陷汽车36.5万辆。对检查中发现的配件不足、未通知消费者或向消费者隐瞒缺陷等问题,责令相关单位立即整改并上报国家质检总局,严格督促汽车生产企业履行召回义务。

四是缺陷产品召回的社会共治氛围初步形成。2013年以来,省质监局举办了6期共有500余名企业负责人参加的产品召回培训班,对提高企业主体责任意识起到积极作用。我省部分企业开始主动召回其生产的缺陷产品。2017年6月,杭州传化日用品有限公司就主动向省质监局提交了召回计划,决定召回11.9万块限期使用日期标注错误的增白皂和植物皂。虽然是产品使用期限这么一个小问题,杭州传化日用品有限公司还是本着负责的态度主动召回,以消除任何因此可能给广大消费者带来的不良影响,体现了企业的责任和担当。2014年起,省质监局每年在元旦、“六一”等重要节日期间,通过浙江卫视、浙江日报、钱江晚报等主流媒体5次集中公布我省缺陷产品召回及风险信息;连续4年在“六一”儿童节期间与浙江日报“浙视频”栏目、浙江在线访谈栏目、武林幼儿园、杭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单位合作举办“守护儿童安全,远离产品伤害”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活动,以专家讲解、现场互动及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对缺陷儿童玩具及儿童用品产生的危害及预防进行宣传;2016年10月份,我局还会同省级多家媒体对我省缺陷汽车召回实施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目前,在省质监局政务网专门设有产品召回专栏,及时公布我省企业缺陷产品召回的有关信息。浙江省缺陷产品技术评价中心信息网也已建成,将向社会发布国内外缺陷产品信息,并兼具缺陷产品信息的收集、分析等功能。

我省缺陷产品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省的缺陷产品召回紧紧围绕民生和安全这个中心。分析近年来我省缺陷产品召回实例,儿童用品和消费品的缺陷主要表现为标准符合性缺陷,即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具体来讲有以下几方面:

1、童车类产品的危险夹缝、防撞间距、活动部件间的间隙等项目不符合安全标准要求,容易对儿童身体部位造成挤夹伤害或撞伤。

2、儿童服装类产品的pH值、耐湿摩擦色牢度、绳带不符合安全标准要求,容易对婴幼儿皮肤和身体造成危害;因绳带无意识的缠绕或意外的钩挂,对儿童特别是婴幼儿产生窒息危险。

3、净水器类产品的电源线连接和外部软线不符合安全标准要求,容易导致净水器产生发热、短路等问题,对电器造成损害甚至可能引发火灾。

4、智能座便器类产品的接地措施、输入功率、电流、耐热、耐燃等不符合安全标准要求,容易造成触电、短路等问题;承受高温和火焰的能力不足,容易造成扩大火灾危险。

对发现的产品缺陷问题,各地监管部门严格监督企业进行整改落实。同时,对发现的无厂名、厂址,容易产生伤害的缺陷消费品,及时向社会发布风险预警,通报网络销售平台,督促停止销售并下架产品。

缺陷产品召回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信息收集和处理、缺陷调查和风险评估、召回实施和效果评价等多个环节,需要政府监管部门、生产者、消费者和社会公众共同努力。下一步,省质监局将进一步完善缺陷产品召回工作制度和体系,提升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依法加强召回监管,进一步发挥好缺陷产品召回在保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产品质量水平方面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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