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睡觉挠美女的脚-火烧女性私密处,7年间作案52起,令人发指的陕西变态色魔

2023-09-24 21:54 来源:爱美欣 浏览量:

“三秦恶魔”号称是西安历史上的第一大恶人。连续作案多年,手段极其残忍,奸杀虐待年轻女子,7年间犯52起奸杀案,为了满足自己的变态私欲,对受害者的下体私密处毛发进行火烧,作案手法令人发指。

年轻女子不敢单独出门,警方终于出手,立案调查,通过层层筛查发现这个变态的恶魔竟是被通缉的越狱囚犯。此人是谁,竟然如此的狂妄!

他究竟做了哪些被唾骂的事?又是怎么变的如此心理扭曲?

天生的劣根性

王万明1957年2月26日出生于辽宁省一个普通的小山村,从出生开始,他注定就是个失败者家里非常的贫穷,在学校上学期间感到很自卑,同学经常对他冷嘲热讽,加之学习成绩不好,很快就辍学了,王万明的性格越来越孤僻,甚至到了扭曲的状态

没有家人的管教和学校的教育,慢慢的王万明变成了村里的恶霸,一肚子坏水,经常搞一些偷鸡摸狗打架斗殴的事儿。

村里的人也都会嘲笑他,背后说他闲话,王万明的心理从此就开始扭曲,他不认为自己有问题,到该结婚的年纪不结婚,觉得是女生都很物质,从此内心对女性群体产生仇恨心理。他的内心已扭曲,有反社会的趋势,正是这样的环境造就了现在的他。

恶魔露出爪牙

王万明就这样混混沌沌的长大了,没学历也没工作,每日游手好闲,还沾染了很多坏习惯,看男女之事的小人书成为他每天必备入睡良药。

24岁的他,败给自己的欲望,没能抵挡住让他心神荡漾的诱惑。对一名下班途中的妇女伸出魔爪,荒郊野岭处对她实施强暴。这是他第一次尝到了“刺激”的味道,久久不能平息还一直回味。

因强奸罪被辽宁法院判了5年有期徒刑,在那个年代法律并没有那么完善的情况下,只要表现好,是可以早出来的。

王万明劳改表现非常好,所以提前出狱了。但刚被放出来,就管不住自己的内心火苗,欲望又冲昏了头脑,做出令人唾弃的事儿,对独居妇女实施了强奸,这种人真的屡教不改,这次被判19年有期徒刑,让他后半生都在监狱里度过。

1986年,王万明检查身体时发现得了传染性肺结核,为了其他服刑人员的健康,无奈之下他被转到沈阳铁岭劳改医院羁押。没关两年,受不了狱中的苦日子与煎熬,他翻越医院栏杆,成功越狱,逃了出去

监狱发布全国通缉令,王万明被列为头号通缉犯。在外逃亡,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真真过的很狼狈,跟流浪狗抢睡觉的地盘。

1990年无处可躲的他,跑到了西安雁塔区亲戚王万生家中,俩人生活相处一段时间后,大哥觉得王万明改过自新了,可以重新开始生活,就想让他赶紧成家。

1991那年大哥把隔壁村的寡妇孙某介绍给了王万明,俩人结婚生子,本以为俩人能够搭伙过好日子,没想到王万明内心的欲望之火始终没有泯灭,更加残暴的事情还是发生了。

头号色魔兽性大发

与孙某同居并不能满足王万明内心的欲望,1992年的一天傍晚,在田间干活儿的他,遇到18岁少女王英英,恶魔内心欲望驱使下,把王英英拽倒在田里,打晕后实施的强暴,现在的他已经变成了恶魔,怕受害人认出自己,采取了极端手段,杀害受害人之后,为了掩盖证据,对受害人遗体进行侮辱行为,对王英英的下体部位塞进玉米,简直是人神共愤的举动

王万明的内心的肮脏与扭曲变态的心理,整个人已经处于危险状态。单单强奸已经满足不了现在的他,不仅杀害受害者,还对遗体进行了变态虐待行为

案发多日后,才有村民报警,警方才赶到案发现场,可警察并没有发现什么蛛丝马迹,走访村民后,也没发现有价值的线索,案件暂时告一段落。王万明觉得自己很聪明,居然警察都没有找到自己。这固然使他胆子越来越大,几年时间不断的多次作案,挑衅警方,多次实施犯罪。

变得越来越疯狂,1997年到1998年一年的时间里,作案30多起,杀害被害人11名,平均一个月作案一次。每次案发后会对尸体进行下一步的“包装”,下体强塞异物或是火烧受害人私密处毛发,做案的手段极其残忍让人不寒而栗。

变态恶魔终被绳之以法

持续发酵的连环奸杀案不段发生,陕西省公安厅决定成立案件调查组。当时也有受害人幸运的活下来,但都是从后背被袭击的,也没法看到恶魔的真面目。但有一次,一个幸存者说有看到罪犯的模样,警察根据画像各地调查走访,终于找到。

但另所有民警大失所望,被抓的不是王万明,而是另一个强奸犯宋某某,初犯事儿的宋某某也坦白自己的所有罪行,只承认自己强奸了6个女子,未曾杀过人,听到这里民警无奈的叹了口气,确实作案手法没有恶魔那么凶残,调查又陷入僵局。

面对狡猾的案犯,民警时刻保持着冷静,面对上面给的重重压力,不断的分析十几起案件,抽丝剥茧,很快就有了明确的方向。

对于选择目标上,都是随机性的,并没有什么规律可循。受害人年龄跨度也很大小则8岁,大则七旬老人。选择作案地点都是相同或者临近的位置,可见罪犯是如此的猖狂,一再挑衅警方的权威,耍的警察团团转。如此能够证明这个罪犯是有多变态,心里扭曲。

正当警方一筹莫展之时,接到报案,受害者侥幸逃脱,民警没有考虑过多,迅速前往案发地实施抓捕。

最后把犯罪嫌疑人带回,面对警方的突击审理,罪犯交代了自己的情况,多次更改姓名和家庭住址。流窜作案,警方为了确定该罪犯身份,通过各个渠道及资料核对,最终才确认他就是万人唾弃的恶魔罪犯

王万明终于暴露在阳光之下,无处可藏,这么多年也终于让警察松了口气。但他犯下的罪行是不可饶恕的,王万明仍存侥幸心理,想用假身份蒙混过关,警察也不是吃素的,最终他的真实身份也挖出。

王万明在西安市及周边作案达52起,其中还杀害了21名受害者,简直是罪恶滔天,万人唾弃的畜牲。通过警方齐心协力的不断追踪,这个恶魔在案发现场被逮捕。

警察趁热打铁对王万明家展开搜证调查,发现了他的犯罪证据,在铁证面前他再也无法抵赖。王万明知道自己无路可逃,不从辩解,便交代了种种残忍的罪行,承认自己就是那个变态的杀人色魔

最终,1999年春天王万明被判处死刑,执行枪决,立即执行。整个西安市民,终于等来了这个安宁的日子。可这个判决又使另外一个家庭破碎,一个8岁的儿子从小失去了父亲。

那个年代的社会,之所以会让王万明犯罪如此猖獗,也是得到很多人的默许。因为受害者是女性,怕周围人看她的异样眼光和冷嘲热讽的言语,多多选择了保持沉默,不敢报警。这种吃哑巴亏的行为,助长了王万明的气焰,让他持续的犯罪,并且还侮辱受害人的遗体,简直丧心病狂。

当我们自身在受到侵害时,一定第一时间敢于发声,用法律的武器来打到犯罪份子,让他们得到应有的惩罚。

阴霾总会过去,但这个过程是漫长的,需要我们保护好自己,重新开始新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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