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拍大尺度(可恨吉林市一温泉工作人员偷拍女游客泳装视频还传网上码都不打……)

2024-05-22 12:47 来源:爱美欣 浏览量:

如果你的过尺度暴露的

照片、视频

被上传到网上

你会怎么办?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位于吉林市的一家温泉谷被指私拍女游客过尺度暴露泳装视频,并上传至网络视频平台。

该温泉谷相关负责人对本报回应称,该账号并非官方账号,事发在2018年3月。

该公司要求工作人员不得拍摄及上传女游客泳装视频,而且对员工的手机进行统一管理,拍摄并上传视频的员工已被开除。

媒体报道

女顾客泳装视频被传上网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1月20日,吉林的曹女士和朋友相约去吉林市圣鑫世外桃源温泉谷游玩。这家温泉有一个名为“雪圈”的娱乐项目,游客可以滑着雪圈冲入温泉池。曹女士身着泳装进行该娱乐项目时,被人拍下视频。

数日后,曹女士经朋友提醒,发现自己的泳装视频被上传到快手社交平台上。她还发现,该账号中有很多女性游玩时的泳装视频。

曹女士认为,这样的行为涉嫌侵犯个人隐私,也对女性十分不尊重,随即联系了圣鑫温泉谷,对方表示这是工作人员的个人行为,将对其作出处罚。随后,该账号将曹女士的视频删除,其他女性的视频仍然可以浏览。

该报道指出,视频评论区不乏网友充满挑逗性的留言。有网友留言称其“艳福不浅”,该账号回复“必须的”。另外,在火山视频平台上,也有自称为“圣鑫温泉”的账号发布类似内容,同时也有网友提出质疑,在此类场所,难道不应该保护个人隐私吗?

记者核实

相关视频已经看不到了

2月13日,新文化报·ZAKER吉林记者在快手平台搜索“吉林圣鑫温泉”等字样,发现确实有类似账号,但媒体报道截图中的女游客泳装视频已经看不到了。其他账号也有人发类似视频,女游客都是穿着泳衣进行“雪圈”娱乐项目的。

记者随后在火山视频搜索,也有类似视频,但并不是圣鑫世外桃源温泉谷的官方账号。

记者试图联系曹女士了解具体情况,但多方联系未果。

现场

身着泳衣滑入温泉

2月13日下午,新文化报·ZAKER吉林记者来到该温泉谷。得知记者的来意后,相关负责人薛先生和常先生带领记者进入“雪圈”娱乐项目内。此项目中,游客可以滑着雪圈,顺着雪道冲入温泉池,寻求惊险和刺激。因乘坐雪圈直接冲入温泉区,顾客都身着泳衣。

由于此项目娱乐性较强,在此游玩的顾客大多进行了体验。有人携带手机进入温泉,会拍摄这一幕。

记者随机询问几名女性顾客,大多数人表示,此项目很好玩。对于别人拍摄,有的人表示无所谓,因为都是穿着泳衣来玩的,但也有人觉得自己的亲友拍摄不会反对,如果是陌生人拍摄,心里会不太舒服。

温泉谷

过尺度视频并不是官方账号所发

新文化报·ZAKER吉林记者询问,媒体报道内容是否属实,薛先生表示,不完全属实。他称,所谓的“尺度暴露火辣”并不存在。

“这里不是色情场所,顾客泡温泉、玩‘雪圈’都穿着泳衣,并没有过尺度行为,而且顾客可以携带手机拍摄各种景色。”他说。

对于媒体报道中称,有女顾客被拍下泳衣视频并被上传至网络平台一事,常先生称:“发布视频的账号不是我们的官方账号,是之前一个员工的个人行为。2018年,该员工拍摄女顾客泳衣视频上传到网络上,被女顾客投诉,我们将该员工开除,并要求员工不允许拍摄类似视频,而且我们对温泉项目的员工进行统一管理,他们的手机全部交给经理,只有急事时才能使用手机。我们最近没有接到顾客举报,媒体报道的女游客泳衣视频截图中,时间是2018年3月4日,可能是把之前的事混淆了。”

他表示,该公司在火山小视频中有一个官方账号,发布一些宣传类的视频,但并没有女游客泳衣类的视频。现在网上看到的女游客泳衣视频,很可能是顾客自行上传的。

对于个别网友在视频评论区留下的一些带有挑逗性内容,薛先生表示:“我们也控制不了网友的评论,但我们也希望个别网友不要用低俗的话语,误导其他游客。

记者提出想联系一下之前发布视频的员工,常先生表示,该人已经联系不到了。

网络平台

涉事账号已被处理

就此事,新文化报·ZAKER吉林记者致电快手、火山小视频平台官方客服,提出以下问题:

1.未经允许拍摄他人的视频,发布到社交平台上,这种行为是否侵犯个人隐私?

2.社交平台官方是否接到类似举报,将如何进行处理?

3.社交平台官方对用户上传的视频有什么审核机制?

4.如果用户发布的视频存在侵权行为,社交平台会对发布者及其视频做怎样的处理?

14日下午4点30分,快手平台相关工作人员给记者回复,表示如果视频确定是未经当事人同意拍摄,平台会对相关作品和账号进行处理。事件中涉及的账号,此前已按照规则进行处理。

火山小视频工作人员则回复称,接到用户反馈后,平台第一时间下线相关视频,封禁相关账号。火山小视频一直致力于维护平台生态,对涉及违法、违规等内容坚决打压。

律师说法

未获同意拍视频上传涉嫌违法

吉林吉翔律师事务所刘海波律师表示,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同时,《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也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也就是说,在未征得女游客同意的情况下,工作人员拍下泳装视频并上传至网络视频平台的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吉林市圣鑫世外桃源温泉谷作为经营者需要承担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的侵权责任;拍摄、上传的工作人员需要承担行政拘留及罚款的治安责任。

网友声音

侵犯别人的隐私

1

@大马佩德罗

尺度还好,不过偷拍真的不对,希望能够有相关法律,不管是什么样的偷拍,只要是偷拍都应该严惩。

2

@深圳私募哥

热评前几名都什么三观,侵犯隐私不严重吗?有人随意在公众平台上发布你的泳装照不严重?

3

@阿忆土鳖公主

如果照片是本人发布的,没毛病,但是别人私自发布她人的隐私照片,确实属于侵权啊,然后就是道德太差了。

是否介入调查?

吉林市旅发委未给答复

15日,新文化报·ZAKER吉林记者来到吉林市旅游发展委员会,询问相关处室是否就此事介入调查,有没有调查结果。但相关处室的负责人未给出答复。

此外,媒体报道中提到的吉林曹女士,记者多次尝试联系未果。如果曹女士愿意还原事发经过,请与本报进行联系,可以通过本报官方微信公众平台“新文化报”(微信号:jl96618)给我们留言,也可以拨打本报吉林记者站热线电话:0432-62498813,与我们联系。

来源丨新文化报·ZAKER吉林记者 李洪洲

编辑丨俊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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