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交通运输厅(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认真做好河南省水路交通运输管理办法 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

2024-01-23 08:55 来源:爱美欣 浏览量:

豫交函〔2023〕18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交通运输局,航空港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周口市港航管理局,厅直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中豫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河南省水路交通运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2023年10月31日省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做好《办法》宣传贯彻,推动有效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办法》出台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海洋强国、航运强国的重要论述,高度重视内河航运发展,提出“推动交通区位优势向枢纽经济优势转变”“推动水运通江达海”等发展战略。在我省内河航运发展其时已至、其势将起的重要历史时期,《办法》为我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水路交通运输管理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对我省内河航运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办法》出台的重要意义,结合当前我省内河航运发展实际,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安排,周密组织实施,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办法》中各项规定要求落到实处。

二、准确把握《办法》新内容新变化

《办法》从合理开发利用我省水资源,大力发展临港经济,规范内河航运基础设施“建管养运”、水路运输管理、船舶检验服务、安全监管与应急救援等进行了全面修订。一是统一规范用语。将规章名称从“河南省水路交通管理办法”修改为“河南省水路交通运输管理办法”;将“水路交通管理机构”修改为“港航海事机构”等。二是明确管理职责。明确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水路交通运输工作,其所属港航海事机构具体负责水路交通运输管理的事务性工作;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文化旅游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水路交通运输相关管理工作等。三是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规定要统筹推进航道、港口以及临港经济一体化发展,促进交通区位优势向枢纽经济转变,通过建立全省港口投资运营平台,整合航道、港口、岸线及相关资源等。四是推动航运高质量发展。规定应当在航道和港口规划、设计、施工、养护、运营过程中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支持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的推广使用,建设绿色、智慧港口;推进船型标准化,推广应用符合环保和节能要求的绿色船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航道和港口公用基础设施建设经营等。五是夯实安全应急责任。明确乡镇政府对其辖区内乡镇渡口、非经营性船舶的安全监管责任;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六是规范水路经营管理。对船舶航行、作业应当具备的条件进一步明确;取消对船舶夜航的全面禁止性规定;增加港口外客运船舶停靠站点管理规定等。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结合我省第二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要求,认真对照研究,深刻认识理解,准确掌握运用,要切实领会其立法实质和内涵。

三、深入开展《办法》宣传培训

各单位要把学习好、宣传好、落实好《办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点任务。一是加强教育培训。各单位各部门要举办好系列学习培训活动,省交通事业发展中心要把学习《办法》纳入2024年港航海事培训计划;各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港航海事部门要将《办法》纳入日常教育培训的重点内容。各单位可通过线上线下座谈研讨、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组织干部职工逐条学习《办法》内容,熟练掌握《办法》新标准、新规定、新要求,准确把握《办法》核心要义。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在省政府举办新闻发布会,全面解读《办法》,营造良好宣传舆论氛围;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站、微信等媒体全方位、多渠道宣传《办法》;通过门户网站、公众号、抖音、微博等全过程、多层次解读《办法》。三是深入一线宣传。要结合目前我省内河水运发展需求旺盛、发展潜力巨大良好态势,深入一线向社会公众解读《办法》的新举措、新内容。在重要港口及湖库区码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高速公路收费站及服务区等地,利用LED显示屏、悬挂条幅等进行宣传;组织工作人员深入港口物流园区、码头作业区、水运企业等,开展“送法上门”,近距离面对面宣传。帮助广大企业和从业人员深刻认识《办法》修改重要意义、政策变化和规定要求。省厅将2024年1月1日作为《办法》的宣贯日,当周作为宣贯周,开展集中宣传,请各单位按要求组织相关宣传活动,及时报送宣传情况和相关图文资料。

四、全面推动《办法》贯彻落实

新修订的《办法》是推动我省内河航运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规章,各单位要不折不扣贯彻执行。一是建章立制,细化落实举措。针对《办法》新规定,推动出台《航道养护资金监督管理办法》,规范河南省航道养护资金使用及监督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快拟定《船闸维护技术规范》地方标准,统一全省船闸维护技术要求,提高养护质量,实现安全、高效、畅通运行;尽快出台《河南省水路运输企业信用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港航海事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建设信用交通省;谋划立项小型船舶靠泊管理相关规定,弥补我省相关政策空白,强化小型船舶监督管理;推动河南省船舶法定检验质量管理体系形成地方标准,促进全省船舶检验工作提质增效。各单位也要完善一系列制度规定,确保《办法》具体章节条目更具有操作性。二是抓好执法,维护《办法》权威。按照《办法》各项规定及要求,相关单位要各负其责,把责任放在肩上,把举措落实到行动上,坚决落实执法责任,主动维护《办法》权威性和严肃性。对违反《办法》规定的各类行为,严格予以纠正或处罚;对《办法》鼓励的各类行为,要给予充分的支持和保障,推动《办法》真正服务行业发展。三是高位统筹,推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省政府已成立内河航运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工作专班,相关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适时成立相应工作专班,强化工作统筹。各单位要将《办法》的宣贯列到重要议事日程,以此为契机狠抓项目建设,推动港口、航道、船闸等水运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充分发挥其辐射带动作用。要紧密结合行业发展实际,以畅通道、强枢纽、优服务、提智能、促绿色为主线,按照“整体规划、依次推进、系统运行、通江达海、绿色发展”的工作原则,加快实施内河航运“11246”工程,服务保障好我省内河航运高质量发展,推动构建中原出海新通道,支撑河南加快建设内陆开放新高地。

  联系人:张京伟  电 话:13838454627

      王一鸣      17737604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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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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