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一(以对立统一关系解读道德经第二十二章(5)抱一还是执一?)

2024-05-26 22:41 来源:爱美欣 浏览量:

是以圣人执一,以为天下牧

前文已经解读了本句,但我忽略了一个问题,就是“抱”一与“执”一,哪个是正确的?我解读的时候,没注意这个问题,觉得意义没什么区别,只是用字不同而已,后来在看了高明教授所著《帛书老子校注》,才发现问题没那么简单。我基本认同高明教授的观点,帛书版“执一”方为正解。

首先简单介绍下高明教授的解读。河本与王本均为“抱一”,帛书甲乙本均为“执一”。这两者的理解是完全不同的。

抱一,是指“守一”,王弼说,“一,少之极也,式,犹则也。”河山公说,“抱,守法式也。圣人守一乃知万事,故能为天下法式”大概意思是说,“一”,是指少到了极点,接近于无,也就是指“道”,圣人遵守道,从而成为天下的典范。

“ 执一”则不同。执是指掌握,高明教授在这里引用了很多例子,有文子符言篇“老子曰,执一无为,因天地与之变化。”管子心术篇“君子执一而不失,能君万物。”荀子尧问篇“执一无失”“执一如天地”等等。

儒家反对“执一”,主张“执中”。孟子尽心篇“执中无权,犹执一也。所恶执一者,为其贼道也”“抱一犹合一”。贾谊新书道术篇“言行抱一谓之真”所以,儒家是坚决反对“执一”的,认为应该是“抱一,也就是合一”。儒家认为应该是“执中守一”。所以,很明显,这应该是儒家改动了这个地方,而且改动的时间很早。

儒家改动是肯定无疑的。问题是,该不该改?该的有没有道理?这就涉及到对“执一”和“执中守一”的理解。

从前文所列的例子以及道德经原文来看,“一”是指对立统一。所以“执一”就是指掌握对立统一法则。

“执中”是指中庸,也就是平衡,均衡,适中,不偏不倚,不偏激。反对偏激。万事万物都是由矛盾双方的相互作用而形成,处理事物的关键就是平衡,认识到对立两者是对立统一关系,不可过于偏激于某一方,所以应“执中而守一”,不可偏激,也就是儒家认为应该反对“执一”。

应该说,儒家的“执中守一”是有道理的。但是,儒家认为的“执一”和道家认为的“执一”,两者不是一回事,不是一个概念。牛头不对马嘴。儒家认为“执一”是偏激,也许儒家认为的“执一”还有其他解释,但总之和道家的“执一”不是一回事。道家的“执一”是指对立统一法则。而这本身也是儒家认同的。不然就不会有“守一”的说法了。

所以,我认为儒家改动此处的原因,是对“执一”的误解,或者说是因为和“执中守一”的说法有冲突,故而改变了此处。但一处小改变,影响了全文的解读,故应该恢复原文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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