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租房(咸宁出台细则事关公租房和购房补贴……)

2024-05-26 19:45 来源:爱美欣 浏览量:

日前,咸宁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及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大学生引进计划”住房保障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来咸就业创业大学生申请公租房及购房补贴的条件、程序。

申请公租房的大学生,必须是我市组织部门、人社部门认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并且在我市没有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6平方米。

符合条件的,到我市人才超市进行身份认定,认定后再进行公租房申请。申请受理和通过的,凭住房保障部门出具的分配通知书与公租房产权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合同同时约定,租金第一年免交、后两年减半收取,租期最长不超过3年。

申请购房补贴的大学生,必须是我市组织部门、人社部门认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并且是在我市购买的首套自住商品住房。

符合条件的,须先在人才超市进行身份认定,认定后进行购房补贴申请。提出申请的,住房保障部门按照购买90平方米(含)以下新建普通商品住房、90平方米以上至144平方米以内的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分别给予8000元、10000元的购房补贴。市本级由金投集团组织发放购房补贴。

据了解,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以人才和智力资源的集聚,引领和支撑咸宁经济高质量发展,努力打造创新创业型城市,我市在去年11月份出台通知,计划5年内引进10万名45周岁以下、以普通高校毕业生(含高职高专)为主体的各类人才来咸就业创业、安居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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