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留样制度(餐饮部食品留样管理制度)

2024-03-10 23:10 来源:爱美欣 浏览量:

餐饮部食品留样管理制度

1、对超过一百人以上的宴会、重要接待等,厨房每样菜品成品应留样,以便应急突发事件处理,必须有专人负责

2、留样菜品(每餐、每款菜品)必须按要求留足100克,应分别盛放在消毒后的密封专用容器中

3、留样菜品冷却后,必须用保鲜膜密封好(或加盖),并在外面标明留样时间、餐次、品名、留样人

4、菜品留样必须马上密封好、贴好标签后,立即存入专用留样冰箱里;及时存放在2--8度左右的冷藏条件下保存,不得冷冻保存;必须保留48小时,重要接待活动需保留72小时

5、每餐必须做好留样记录:包括留样日期、时间、餐次、食品名称、留样人等便于检查

6、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要有明显标识,冰箱内严禁存放其他食品

7、留样的样品应在操作过程中或加工终止时采集,不得特殊制作。对于餐饮单位,不同菜品品种分别用不同的容器盛装留样,防止样品之间污染

8、进餐者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提供留样样品,配合卫生监督机构进行调查处理工作,不得有留样样品而不提供或提供不真实的留样样品,影响或干扰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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