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不可容忍香港公屋管理混乱,66万人轮候多年,竟有空置房无人住)

2024-03-07 22:00 来源:爱美欣 浏览量:

文|吴军捷 今日头条原创首发

5月23日,一个团体公布了在香港的215个公共房屋村里头,有本港45个入伙40年或以上的公共屋邨中,有874个空置单位,当中约一半为空置一年或以上。香港劏房、公屋

为什么有这么多的空置单位呢?原因是:

1、这些空置单位曾编配了轮候公屋人士,未被选中。因为他们轮候了五六年,甚至十年,十分珍惜规定的三次选择机会,他们认为这些房子不太合适。

2、空置单位里有20%曾经是发生过一些不愉快的事件。

3、房子可能邻近垃圾房、搭电梯之后还要走一段楼梯等等。

这45个公共屋邨都是入伙了40年以上,空置单位874个。包括了一些就在市中心,周边环境很好的顺利村,就有110个。现在公共房屋资源十分珍贵,还空置这么多,匪夷所思。我查了一下资料,政府公布,全香港251个屋邨,85万多个单位。2001年底大概接近有5000个空置。

现在,我们还不知道空置房屋究竟还有多少?这次公布的只是251个屋邨中的45个,就有874个空置。我们只知道,2018年政府申诉专员专门了解过房屋空置的情况,他们当时提出来公共房屋很多资源没有充分利用,比如很多屋邨有相当多的房子是作为储物室去使用,这加起来一共有11万平方英尺,也就是说有几百个单位的面积是作为储物室去使用,没有分配给急切等待上公屋的人们。在申诉专员公署的干预下,房屋署开始把这些基本空置的储物间改造成为可以让居民住的房间。2018年到现在,大概改造了130个单位,就把原来申诉专员提出来的有问题的11万多呎改造了1/3左右。

香港的房屋政策,应该说还比较严密。除了让收入低的市民可以申请廉租屋之外,还准备了一些过渡性的临时房屋作收容中心,收留因天灾人祸或突发事故等原因变成了无家可归的人群。

比如前几天发生了火灾,有几十人房屋被烧掉或受影响了,政府就必须把他们安排到另外一个地方去。香港原来在天水围有七栋楼是作这种用途,后来因为使用量不大,把它改成公屋了。现有的两个收容中心,一个在石篱村,一个在屯门,石篱那个现在也改成公屋。

在屯门大概有4200个单位作为应急的收容中心,现在有800个单位还是空置的。按照一般的情况,这800个单位足以应付临时的天灾人祸用途,或者是有些特别需要照顾的人。香港公共房屋的制度规定,就算是天灾人祸或者因为住在一些很不适应居住的环境,比如天台屋,寮屋等等,被政府拆迁了,受影响的人,还要再三审查,如果确实无家可归,房屋署可让这些人员到收容中心居住三个月。有些人可能觉得离市中心太远,就选择住在其他地方,比如㓥房,确实居住环境恶劣的,经过严格审查,也可以安排再去收容中心。所以,香港到现在为止,还保留4000多个收容中心房屋去应急。这种房屋目前还有800个空着。

5月23日公布情况后,房屋署回应这874个空置单位,有些就是准备应急的,这不是事实。因为用于应急的房屋应该还有800个单位在屯门。房屋署还说这874空置单位里,有些是原住户搬迁之后还待重新装修给新客户的。但是按照房屋署的工作承诺,所有搬迁用户,必须在70天之内装修好。这874个单位里,有超过一半空置了一年,其他的40%也空置半年以上。这怎么解释?只能说,房屋署在这方面做得非常不负责任。还有就是251个屋村才公布了45个屋村有874个空置。如果是251的屋邨全调查呢?我估计还是不是多年之前房署交代的接近有5000个单位空置?

我们应该想想,一方面是有66万人迫切地等候上公屋,有22万人还住在条件非常恶劣的㓥房,而政府手上应该有大约5000的公屋空置,马上装修、调整,是不是至少可以两三千户,这些珍贵的资源为什么不用呢?这两三千、或者五百、一千又是什么概念呢?

2020年时,对居住问题民怨鼎沸,政府提出要建一些临时房屋解决最困难的人。当时计划一年建五千间,三年建一万五,立法会批准了拨款50亿,据说后来用了八十多亿。

两年过去了,政府才建了不到500个单位。现在被追数,特首说一年左右会有2000个单位。兴师动众花了几十亿,用了两年才弄出来了500多间房屋。2000个单位还不知道在哪里,如果能改善一下管理,严格一下工作责任,就可以从原有的公共房屋里头解决这两年多前的任务。这个事情也说明解决房屋问题不是没有办法,而是我们的态度到底怎么样?

这件事情一经媒体报道之后,很多人提出了很多的办法。

第一、就是说我们首先要认真检查一下,这公屋到底有多少空置单位,是什么原因造成的?第二、本来房屋署就有一个特快编配计划,也就是说有些条件不是那么好的房屋,房署可以让这66万轮候的人去挑,平时要轮候六年十年,现在每年可以推出来,先解决1000户也好,500户也好。这个特快编配计划要向轮候人说明这个房子的条件,你愿意去住就马上让你住。

我记得有一个亲戚轮候了三年,年纪也大了。政府就通知他可以去特快编配,他去那里一看,大概推出了两三百个单位,说这些房子条件不大好,有些原来住户刚在里头去世,有些邻近垃圾房等等。我亲戚说,不管怎么样,我都可以要。但是轮到他挑的时候,一间也没有了。在第二年,他再收到通知去看,轮到他是最后的一组十个人,还剩三个单位,他赶紧挑了一个。加起来也等了四年多,才轮到一个不理想的单位。

据我所知,所有公屋的特快编配抢手得很,房屋署一年才发一次通知,本来这单位已经空在那里,又何必呢?这事其实不是要花费政府的额外资源,端视政府的态度。这还说明香港房屋问题有很多很多的解决方法,比如公屋里,由于人口变化,有些4-5人单位就一个人住着,有些人移民外国或内地,公屋多年还未交出来,不少人在申请公屋时,减少收入,编配后收入大大增加,资产也大大超出每人十来万的公屋标准。以至公屋入住时,有些装修公司可以推出一人单位装修三十万,三人单位装修八十万的套餐。这些不公平的现象,虽然不是常态,也值得政府认真去管。在内部挖掘,对解决弱势社群的居住困难,确实有潜力。政府也有相应的机制,比如申诉专员就曾经提出公屋空置问题,房署也做了回应。但是就有一个很大的问题存在,你把问题提出来了,主办的单位也回应了,但是就没有做彻底,申诉公署提出几百个单位要整改,它磨蹭了三年就给你做出130个,不是不做,只是慢慢做。我觉得就是一个庸政懒政问题。

我们新一届的特首、新一届特区政府,希望有一个大的转变。以实际的结果衡量当政者是不是急民所急,忧民所忧。如果政府的主管领导每个月能够访问一下这些轮候上公屋的人,访问一下住在㓥房里头的人,甚至去他们家里体验一下生活,不要求你每个月去,至少三个月或者半年去体验一天吧。态度就会大不一样,每个人把自己职权范围里的事情真正担责,才能解决香港普遍关心的房屋问题。真正的急民所急,忧民所忧,还必须多管齐下,除了发掘原有公屋潜力,不允许再有不合理空置单位这个简直是犯罪的行为外,还必须建一些临时的房屋。总不能比上届政府还不如吧?

我曾提出了一个“方舟计划”,是说我们可以利用城市空地,采用预制的箱式酒店房间搭建“方舟村”,只要有水有电,这里可以建十个,那里可以建百个,一年之内建出几千个甚至上万个是没有问题的。我们不是说要以结果为目标吗?我们不是必须解决市民最迫切的问题吗?这样才是真正的结果,才会真正得到人心。

我们的爱国者治港必须用自己的行为表达对市民的负责,对国家稳定的真正负责。你只有爱人民,人民才会爱你,只有把自己应份的工作做好,才可以真正地引导香港市民、香港青年爱自己的家乡,爱香港,爱我们的国家。否则,我们的所有教育工作,有基础在哪?有说服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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