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用菌商务网(新版GB 2762-2022实施,涉及食用菌的有什么变化?注意收藏)

2024-03-07 21:40 来源:爱美欣 浏览量:

新版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已于2023年6月30日正式实施,一般要求生产日期在2023年6月30日(含)之后的产品依据GB 2762-2022判定。

新版标准的实施,生产者需根据新要求核查工艺和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需依据新标准参数进行研判下定结论;监管部门需根据新标维持市场质量秩序。就新标准中涉及“食用菌”的部分内容,小编特整理如下,以飨读者。

1条文变化

1.1 2.2条“可食用部分”删除“注1”和“注2”说明内容。

1.2 3.5条强调:对于肉类干制品、干制水产品、干制食用菌,限量指标对新鲜食品和相应制品都有要求的情况下,干制品中污染物限量应以相应新鲜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结合其脱水率或浓缩率折算。如果干制品中污染 物含量低于其新鲜原料的污染物限量要求,可判定符合限量要求。

2指标变化

2.1食品中铅限量指标变化

食用菌及其制品:增加例外“双孢菇、平菇、香菇、榛蘑及以上食用菌的制品(0.3 mg/kg)”、“牛肝菌、松茸、松露、青头菌、鸡枞、鸡油菌、多汁乳菇及以上食用菌的制品(1.0 mg/kg)”及“木耳及其制品、银耳及其制品[1.0 mg/kg(干重计)]”;其他食用菌及其制品限量值由1.0 mg/kg调至0.5 mg/kg。

2.2食品中镉限量指标变化

食用菌及其制品:食用菌及其制品增加除外“香菇、羊肚菌、獐头菌、青头菌、鸡油菌、榛蘑、松茸、牛肝菌、鸡枞、多汁乳菇、松露、姬松茸、木耳、银耳及以上食用菌的制品”,限量值确定为0.2 mg/kg。“香菇及其制品”限量值为0.5 mg/kg;“羊肚菌、獐头菌、青头菌、鸡油菌、榛蘑及以上食用菌的制品”0.6 mg/kg;“松茸、牛肝菌、鸡枞、多汁乳菇及以上食用菌的制品”1.0 mg/kg;“松露、姬松茸及以上食用菌的制品”2.0 mg/kg;“木耳及其制品、银耳及其制品”0.5 mg/kg(干重计)。

2.3食品中汞限量指标变化

食用菌及其制品:删除对“总汞”的限量要求。增加除外“木耳及其制品、银耳及其制品[0.1 mg/kg (干重计)(甲基汞)]”;食用菌及其制品(木耳及其制品、银耳及其制品除外)的限量值为0.1 mg/kg(甲基汞)。

2.4食品中砷限量指标变化

食用菌及其制品:删除对“总砷”的限量要求。增加除外分类“松茸及其制品[0.8 mg/kg(无机砷)]”和“木耳及其制品、银耳及其制品[0.5 mg/kg(干重计)(无机砷)]”;食用菌及其制品(松茸及其制品、木耳及其制品、银耳及其制品除外)限量值为0.5 mg/kg(无机砷)。

2.13附录A 食品类别(名称)说明变化

食用菌及其制品:新鲜食用菌(未经加工的、经表面处理的、预切的、冷冻的食用菌)增加“双孢菇”、“平菇”、“棒蘑”、“生肝菌”、“松茸”、“松露”、“青头菌”、“鸡枞”、“鸡油菌”、“多汁乳菇”、“羊肚菌”、“獐头菌”、“木耳”及“银耳”分类,并列举每种分类的英文对照名称。(食用菌商务网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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