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楼神器(快评丨震楼神器震了五年整楼住户遭殃,法律应如何制止其任性?)

2024-03-07 21:29 来源:爱美欣 浏览量:

如果只有对涉事者实施拘留,才能让全楼居民睡个安稳觉,这种处罚措施无疑也有必要。

近日,一则上海一居民故意使用一震动器连续五年震楼的新闻引起关注。事发于上海某社区的一栋居民楼内,涉事住户与楼上邻居多年前因一件小事使两家产生间隙。于是,该住户就想到用震楼神器这一招对付楼上邻居。

据报道,这种震楼器会产生一种类似规律敲击榔头的声音,三下一个轮回,持续不断。此外,还有不间断播放音频。到了晚上,这些噪声会变得异常清晰,声音随着楼板蔓延全楼,整幢楼都深受其苦。而这种不间断的噪声攻击已经持续了整5年。耳塞已成为这栋楼居民家家必备的睡眠工具。

居民们也联合起来反抗或制止过这种行为,包括上门沟通过、砸过门、报过警、拉过电、信访过、投诉过、打过官司、写过联名信、制定过楼组公约,但涉事住户就是“坚守不出”,继续震楼。

↑记者通过手机App测试噪音的分贝。图据新民视觉

民警接到报警上门敲不开门,噪声只是暂时停止,等民警一走,攻击又继续。民警上门处置过多少次,但因为不能固定证据,无法对其采取强制措施。至于说到法院起诉,居民被告知要去指定的专业检测部门出具环境检测报告,如果分贝数超过标准,才可能起诉。但检测机构却表示,被噪声检测的对象,必须是单位,比如工地、工厂之类,不能是个人,所以通过司法渠道解决也没有走下去。

所辖居委会也曾采取各种方式进行调解,甚至去涉事住户的单位沟通,但被告知其已退休,单位无权管辖。

总感觉哪里不对劲,这起震楼事件就只能这样搁置,让伤害继续?我们不妨从上述法律途径来看,是否存在误区。

根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家庭室内娱乐活动时,应当控制音量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该规定针对的是正常生活娱乐活动产生噪音影响,显然不适合故意使用噪音攻击他人的行为。

依据《上海市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办法》规定,受噪声影响的居民可以向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反映,依照住宅小区业主管理规约进行调处。但调解需要双方自愿,一方不答应调解不可能成功。

再来看警方的处理。警察处理的前提当然是要厘清事情的性质,一般的民事纠纷不干预,轻微治安违法可以调解处理,而对严重的治安违法行为,必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轻则罚款,重则拘留,对于涉嫌刑事犯罪的,则要依法立案侦查、起诉。

涉事住户是恶意制造噪音,并严重干扰整栋楼居民的生活安宁,而且持续五年之久。从轻的方面讲,《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规定,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属于治安违法行为,可以处以警告和罚款;从重的方面看,尽管涉事住户是在自己室内制造噪声攻击,但其结果是导致整个楼层的住户都受到严重干扰,无法正常休息,他们的生活安宁甚至身体健康权利遭到严重侵犯,这无疑也是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破坏。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或者多次发送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情节较重的,要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举轻以明重,涉事住户的震楼行为应该比以上威胁和干扰行为更为恶劣,可以做出拘留的治安管理处罚。如果只有对涉事者实施拘留,才能让全楼居民睡个安稳觉,这种处罚措施无疑很有必要。

需要说明的是,举证难不等于证据不足。五年时间,全楼大多数居民是受害者,也是证人,他们收集的视频音频资料是物证,诸多单位介入调解也是有力证据。所谓“民警来了也敲不开门”更不是查不下去的理由。有这么多人、这么多次、这么久的反映,警方完全有理由进行搜查。此时此刻,搜查涉事房屋,没收震楼器具,完全是依法执行职务。在履行法律程序,限定时间限定次数叫门不开的情况下,哪怕破门而入,也是合法之举。

说到底,有关部门是不是仅仅认为这只是通常的噪声扰民而已?这样的误区必须纠正。放纵违法行为,无疑会让无辜者受伤,这是不能突破的底线。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哲刚(法律工作者)

编辑 汪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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