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永香(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王永香收到上海 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2024-03-07 21:24 来源:爱美欣 浏览量:

证券代码:600882 证券简称:妙可蓝多 公告编号:2021-07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0年8月21日披露《关于股东违规减持本公司股份及致歉的公告》,就股东王永香违规减持公司股份、及其对公司和广大投资者致歉等相关情况进行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媒体披露的2020-113号公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已于2020年11月17日向股东王永香出具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上证公监函[2020]0108号)。近日,股东王永香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以下简称“上海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王永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1]117号)。,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王永香:

你(王永香,身份证号码372828************)于2020年1月5日与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蒙牛股份”)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你将所持有的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妙可蓝多”或“公司”)6,488,19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58%)协议转让给蒙牛股份,并于2020年3月26日办理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上述权益变动后,你持有妙可蓝多股份20,467,4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

经查,你于2020年7月21日至2020年8月4日期间,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妙可蓝多股份3,344,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2%,未在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相关减持计划,不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第八条第一款、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你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3日

证券代码:600882 证券简称:妙可蓝多 公告编号:2021-077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预告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地点:中国证券网(https://roadshow.cnstock.com/)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方式

一、说明会类型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1年8月11日披露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和业务发展等具体情况,公司定于2021年8月11日召开2021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并在信息披露规则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二)会议召开地点:中国证券网(https://roadshow.cnstock.com/)

(三)召开方式:网络方式

三、公司出席说明会的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1年8月11日13:00-14:00通过互联网直接登陆中国证券网(https://roadshow.cnstock.com/),在线直接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二)公司欢迎广大投资者在2021年8月10日17:00前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将关注的问题预先发送至公司邮箱(ir@milkland.com.cn),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21-50188700

邮箱:ir@milkland.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中国证券网(https://roadshow.cnstock.com/)查看本次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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