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滋肴(通报:这11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涉及绿滋肴等)

2024-01-31 20:32 来源:爱美欣 浏览量:

近期,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饮料、粮食加工品、餐饮食品、酒类、蔬菜制品、方便食品和淀粉及淀粉制品7大类食品共299批次食品抽检。检出饮料、酒类、蔬菜制品、方便食品和淀粉及淀粉制品5大类食品共11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和质量指标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总体情况本次抽检7大类食品共299批次食品。其中,饮料64批次,合格60批次,不合格4批次;粮食加工品55批次,合格55批次;餐饮食品48批次,合格48批次;酒类42批次,合格40批次,不合格2批次;蔬菜制品41批次,合格40批次,不合格1批次;方便食品26批次,合格24批次,不合格2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23批次,合格21批次,不合格2批次。

不合格食品具体信息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1、由江西省绿滋肴实业有限公司婺源二店销售的,标称婺源县游汀天然红薯专业合作社生产的纯红薯手工淀粉,霉菌和酵母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2、由于都华鑫实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赣露山泉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

3、由樟树市沁源饮料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清沁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

4、由高安市净源饮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净源纯净水,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

5、在江西省精英技工学校抽样的,标称上饶市柴九洋饮用水厂生产的九洋山泉山泉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6、由江西鑫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豆角干(蒜香味),菌落总数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7、由乐平市新志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香辣棒,菌落总数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二)食品添加剂问题

1、由抚州市民俗风特产开发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笋尖,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2、由婺源县派拉朦超市北站店销售的,标称河南省汝州市多加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八福源QQ面(方便湿面),铝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三)质量指标问题

1、由江西庐湖酒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东山糯米酒,总酸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江西庐湖酒业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复检,维持初检结论。

2、由江西省九江酿造厂生产销售的九洲曲酒(瑞福),固形物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通知相关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置。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相关单位立即采取查清产品流向、停止销售、下架、召回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将查实的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通报相关管理部门。目前,对部分相关涉事单位已依法进行立案调查。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霉菌和酵母

霉菌和酵母是自然界中常见的真菌,是评价食品卫生质量的指示性指标。食品中霉菌和酵母严重超标会破坏食品的营养物质,降低其食用价值;长期食用霉菌和酵母超标的食品,可能危害人体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淀粉》(GB 31637-2016)中规定,霉菌和酵母不得超过1000CFU/g。淀粉及淀粉制品中霉菌和酵母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或包装材料受到污染,也可能是产品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到位,还可能与产品储运条件不当有关。

铜绿假单胞菌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广泛分布于各种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的抵抗力,对于抵抗力较弱的人群存在健康风险。饮用水中铜绿假单胞菌超标的原因,可能是水源防护不当、水体受到污染,也可能是生产过程中卫生控制不严格或者是包装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等。

大肠菌群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如果食品中的大肠菌群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还会加速食品腐败变质,可能危害人体健康。饮用水中大肠菌群超标可能是由于包装材料受污染,或在生产过程中产品受人员、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等。

菌落总数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不是致病菌指标,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的卫生状况。如果食品的菌落总数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还会加速食品腐败变质,可能危害人体健康。方便食品中菌落总数超标说明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二氧化硫残留量

二氧化硫(以及焦亚硫酸钾、亚硫酸钠等食品添加剂)对食品有漂白、防腐和抗氧化作用,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二氧化硫进入人体内后最终转化为硫酸盐并随尿液排出体外。少量二氧化硫进入人体不会对身体带来健康危害,但若过量食用会引起如恶心、呕吐等肠胃反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干制蔬菜中二氧化硫(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的最大使用量为0.2g/kg。干制蔬菜中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有,个别生产者使用劣质原料以降低成本,其后为了提高产品色泽超量使用二氧化硫;也有可能是使用时不计量或计量不准确;还有可能是由于使用硫磺熏蒸漂白这种传统工艺或直接使用亚硫酸盐浸泡保鲜所造成。

铝的残留量

含铝食品添加剂,比如硫酸铝钾(又名钾明矾)、硫酸铝铵(又名铵明矾)等,在食品中作为膨松剂、稳定剂使用,使用后会产生铝残留。含铝食品添加剂按标准使用不会对健康造成危害,但长期食用铝超标的食品会导致运动和学习记忆能力下降,影响儿童智力发育。《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粉丝、粉条中铝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200mg/kg。粉丝、粉条中铝的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为增加产品口感,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超限量使用含铝添加剂,或者其使用的复配添加剂中铝含量过高。

固形物

固形物是白酒的一个理化指标,固形物超标会造成酒体失光、浑浊、沉淀,影响白酒的感官与质量。固形物检测值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企业生产白酒所用的水质差,生产处理技术不到位或过量添加增香物质等。

来源 | 江西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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