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邦科技最新消息(丹邦科技举报门升级再曝“猛料”,受殃“宫斗”市值蒸发数十亿,律师:投资者可报名索赔

2024-03-11 12:24 来源:爱美欣 浏览量:

吴立骏

由一封前高管举报信揭开大幕的丹邦科技(002618)欺诈造假“悬疑剧”愈演愈烈,被伤的二级市场投资者叫苦不迭。12月17日,丹邦科技股价在前一日大跌7%后再以跌停报收5.47元,创2013年6月以来股价新低,距9月份的阶段高点已腰斩近半,总市值缩水近30亿元,以今年三季度末公司股东总数37020户计,户均“减值”约8万元。维权人士表示,受损投资者已可依法报名委托律师准备发起民事索赔争取获赔挽损。

就在数天前的12月14日,因在今年8月开始的现场检查中发现丹邦科技存在公司治理不完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不规范、信息披露不完整、境外资金管理不到位、公司年报未完整披露关联交易、财务会计基础薄弱等问题,深圳证监局决定对丹邦科技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公司时任高管刘萍、邓建峰、莫珊洁被出具警示函。

在同日下达的问询函中,深圳证监局要求丹邦科技对境外采购机器设备、PI膜产品生产和销售、注销香港子公司等事项进行说明,是否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并请公司结合收入和成本情况,说明毛利率明显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原因。问询函指出,公司产品销售以外销为主,2018年、2019年销售毛利率分别为40%和42%,而同行业上市公司外销业务毛利率仅约20%至35%。

仅过去一天,12月15日,名为“邹盛和”的用户在网上发布致证监会的举报材料称,丹邦科技存在虚增固定资产、虚增营业收入、虚构进口设备价格、虚构工程建设支出等情形。举报人为邹盛和、王李懿二人。公告显示,王李懿曾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而邹盛和曾是公司监事会主席,两人同为丹邦科技的元老级人物,还在上市公司二股东丹侬科技公司分别持股25%。2014年9月和2015年3月两人已先后辞职。

事实上,这已不是二人的首次发声。今年10月假日前后,邹盛和、王李懿已在网上公开了此前向中国证监会及深圳监管局提交的举报函件,实名举报丹邦科技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刘萍及其配偶谭芸、丹邦科技董事刘文魁(刘萍之侄,持有丹侬科技50%的股权)及其配偶存在重大信息不披露、欺诈发行、侵占上市公司租金等行为。10月11日,二人再度举报刘萍涉嫌学历造假,及其财务造假、骗补骗税等系列问题。

而在刚发布的“加强版”举报信中,丹邦科技及刘萍等人被指“IPO前后业绩大幅造假”,“虚构前五大客户业务往来”,“隐瞒股权代持情形”,“构建概念百出、资金空转、海外市场掩体的造假模式”,职务侵占及挪用资金、骗取国家科研经费、骗取出口退税、骗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涉及逃税等数以亿元计。

举报资料称,作为丹邦科技首席科学家、研发总监的刘萍博士实际仅有初中学历,而刘文魁伪造了深圳大学本科文凭;“2011年上市前后,丹邦科技60%以上的固定资产系伪造;近5年以来,80%以上的营业收入造假,其中,2020年第3季度93.7%的业绩造假”等,并详细附列了通话录音、招股说明书等数十项证据索引。

公开信息显示,丹邦科技、刘萍等数年前已进入监管视野。2015年10月,因丹邦投资(丹邦科技控股股东)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累计达5%时没有在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前停止卖出(实际完成减持1200万股占比6.57%),丹邦科技、刘萍被中国证监会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共被罚款660万元。

2018年8月,因被认定丹邦科技在不具备事实基础的情形下公告中使用夸大性质的词句,存在误导性陈述,深交所对该公司下达监管函。此前丹邦科技公告称“多层石墨烯二维量子碳基膜”目前是世界上最领先的生产工艺,经文献查询各项指标达到世界领先水平。此后,公司股价连续2天涨停。而在随后对深交所关注函的回复中,公司未能提供具体文献出处。

2018年11月,因丹邦科技未配合披露丹侬科技预减持计划致丹侬科技违规减持,丹邦科技、丹侬科技、刘萍、莫珊洁被深交所通报批评。2020年8月,丹邦科技因信披不准确再被深交所下达监管函。

据公开资料,丹邦科技2011年9月上市,主营 FPC、COF柔性封装基板、COF产品及关键配套材料聚酰亚胺PI膜等的研发、生产与销售。2015年至2019年,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4.19亿元、2.71亿元、3.17亿元、3.44亿元和3.47亿元,净利润6686.95万元、2458.99万元、2537.36万元、2541.52万元、1733.50万元。2015年至2019年末,丹邦科技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2.69亿元、2.66亿元、1.60亿元、2.32亿元和2.79亿元,占当期总营收的比例分别高达64.20%、98.15%、50.475、67.44%和80.40%。

今年10月17日,丹邦科技披露了三季报。公司今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42亿元,同比下滑12.09%,净利润-511.35万元,同比大降121.80%。期末公司应收账款3.28亿元,占当期营收的136%。对于公司应收账款高企等事项,深交所曾连续对丹邦科技2018年及2019年报发出问询函。

多年利润不见增长,控股股东的减持却从未停止。2013年11月以来,丹邦投资的持股比例已从45.70%缩减过半。9月22日,丹邦科技又公告称丹邦投资拟在未来6个月内减持不超过公司6%的股份。截至今年11月12日,丹邦投资持股比例已降至20.03%。

值得关注的是,据公司公告,今年10月14日至17日短短数天,丹邦科技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陈东东、总经理刘萍、董事刘文魁、财务负责人邓建峰及董秘、副总经理莫珊洁已相继辞职。二级市场上,自2016年8月创出前复权26.20元的历史天价后,丹邦科技股价震荡下跌至今,累计已跌逾八成,仅年内跌幅即达55.61%,最新市值不到30亿元。

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资深股票索赔律师吴立骏提示,12月17日晚间最新消息显示,“丹邦科技发布股价异动公告称,不存在网名为“邹盛和”的用户所称公司存在“财务造假、技术造假、信息披露违规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情形;公司2018、2019年度报告数据均经过会计事务所审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用电量、社保在保人数等数据证明公司生产经营处于正常状态。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举报人已经多次举报,但是丹邦科技并没有选择报警处理此重大事宜会让投资者感到困惑,重大投诉影响了股价下跌,众多投资者因此事受损,丹邦科技没有任何反制措施令人费解。丹邦科技被举报的违规如果属实,已经严重影响股价表现,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纠纷系列司法解释,凡2020年12月15日收盘持有丹邦科技而产生浮亏的投资者现可在“追寻胜诉网”“众维515网”发送姓名、电话、股票名称、股票数量,提交索赔报名申请。

(本文由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供稿,不代表华夏时报立场。吴立骏律师,熟悉证券领域索赔,证券法、公司法,精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和准则。从事投资者维权索赔工作10多年)

吴立骏律师团队报名联系方式如下:

报名电子邮箱:Jitisu@163.com

请股民报名发送4项内容:【股民姓名、电话、股票名称、大致索赔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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