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共享汽车收费标准(南宁一女子开共享汽车发生事故,保险公司赔付后,她被平台索赔2100多元)

2024-06-05 17:43 来源:爱美欣 浏览量:

近日,南宁的范女士驾驶一辆共享汽车发生交通事故,负全责。在保险公司赔付车辆维修费等费用后,她还需向平台支付折旧费、保险溢价费、停运损失费等共计2100多元。范女士认为,这是个“坑”。3月10日,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就此事进行了多方采访。

范女士驾驶共享汽车发生事故的现场。受访者供图

意外:发生事故,用户需支付平台一笔损失费

3月5日中午,范女士在“WarmCar共享汽车”平台上租一辆共享汽车。当天下午5时许,当她驾驶共享汽车至秀灵路时,跟一辆小车发生追尾事故。事发后,范女士马上对接平台,并打电话报警。经交警部门认定,范女士负事故的全责。

共享汽车发生追尾。受访者供图

范女士驾驶共享汽车发生事故的现场。受访者供图

“没想到,我还要向平台支付一笔损失费。”3月10日,范女士告诉记者,事发后,她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当晚,共享汽车被送至维修厂维修,她办理还车手续,并及时缴清99元的用车费用。3月8日,平台客服人员通知:她还需向平台交2100多元的费用。

共享汽车平台要求范女士支付的相关费用。受访者供图

在采访中,记者看到范女士出示要支付的费用清单上写明:3月5日出险,标的车列单定损金额为5412元,三者车定损金额为2210元,范女士需要缴清的费用有折旧费1369.2元,保险溢价费450元,三天维修期间的停运损失费360元,共计2179.2元。

回应:按照用户协议具体条款来执行

“我看平台买有车损保险,才敢租用。”范女士说,既然平台买有保险,由保险公司理赔就行了,为何还要用户来支付相关费用,她想不通。

事故现场。受访者供图

范女士表示,如果她一直不支付这笔费用的话,另一方的事故车辆无法出险和正常用车。因此,她尽管认为很不合理,但还是及时支付了这笔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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