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江美女(偷渡境外淘金,梦碎缅北领刑——碧江法院集中宣判15名缅北回流人员)
2024年9月30日上午,碧江区人民法院公开集中宣判一批缅北回流人员案件,以偷越国(边)境罪、诈骗罪,对陈某某、冯某某、汪某等15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四年二个月不等刑期,并对各被告人判处二万元以上罚金。





基本案情:被告人陈某某、冯某某、汪某等15名被告人,有的是结伙偷渡出境、有的是为了在境外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开设赌场等偷渡出境、有的是为了走私出境,出境后在诈骗窝点从事诈骗活动30天至3年不等,因缅北发生动乱后,上述人员于2023年11月被迫从云南边境回国而被抓获归案。上述案件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指定由贵州省铜仁市公安局碧江分局押解侦办,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由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人民法院审理。
碧江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某、冯某某、汪某等15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各被告人参加境外诈骗犯罪集团或犯罪团伙,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行为,其本人及其所在犯罪集团、犯罪团伙的犯罪数额均难以查证,但其一年内出境赴境外犯罪窝点累计时间30日以上或者多次出境赴境外犯罪窝点,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依法应当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部分被告人属于结伙偷越国(边)境、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而偷越国(边)境,属于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偷越国(边)境罪。对于犯数罪的被告人,依法进行数罪并罚。根据各被告人实施诈骗行为的时间、是否如实供述、是否认罪悔罪、是否认罪认罚等量刑情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各被告人表示认罪伏法,服从法院判决。





“高薪日结”“高薪诚聘刷评员”“高薪运货你懂的”……各种“高薪”诱惑着他们走出国境外,出境前每个被告人都怀揣着致富的梦想,有的想通过到边境“背玉石”一夜致富、有的想到境外赌场“搏一搏”、有的幻想境外等于法外,到境外就是为了实施电信诈骗……境外陶金梦让他们充满无限遐想,即便是乘坐摩托车、乘船、步行、钻边境铁丝网等艰难的处境道路,也阻挡不了他们躁动不安的脚步。然而到了目的地,他们却被迫进入各种名称不一的“园区”。这些“园区”实为“诈骗窝点”,里面的设施较为齐全,有食堂、宿舍、KTV、赌场等各种设施,并有持枪的专人看护。这些诈骗分子在缅北待了几个月至几年不等,2023年11月缅北发生动乱后,被迫从缅北的“园区”返回国内,在云南边境被抓获归案。

诈骗集团内部组织严密,每一笔诈骗款,都要按照对应比例层层分赃,但是作为底层的诈骗分子,他们中的很多人都需要为他们偷渡境外支付高昂的费用,所谓的分赃则用于抵扣他们所支付的出境费用。他们主要是一线诈骗人员,上游股东、幕后老板以及一众高管,仍藏身境外。这些被告人本想靠着偷渡境外从事“高薪”工作,未曾想“淘金”未成,却身陷囹圄。
诈骗分子的手段其实也并不高明,主要是按照诈骗集团的培训和分工从事诈骗活动,有的从事骗国内人员赴境外从事“高薪”工作;有的假扮事业有成、肤白貌美的美女,通过“广撒网”的方式,与境内网友采取聊天交友的方式骗取钱财;有的包装成股海大牛,声称掌握内幕消息,骗取被害人投资理财,帮助你实现一夜暴富等方式实施诈骗犯罪活动。看似简单的刷单返利型诈骗、交友投资型诈骗,却还有不少人深陷其中。

碧江区法院提醒广大市民朋友,贪心是被骗的开始,一夜暴富“淘金梦”的背后,往往是精心编织的骗局。境外并非法外之地,从事诈骗违法犯罪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广大群众一定要增强防范意识,别让“淘金梦”变成“铁窗泪”。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三百二十二条 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者实施恐怖活动,偷越国(边)境的,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办理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7.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参加境外诈骗犯罪集团或犯罪团伙,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行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所在犯罪集团、犯罪团伙的犯罪数额均难以查证,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年内出境赴境外犯罪窝点累计时间30日以上或者多次出境赴境外犯罪窝点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有证据证实其出境从事正当活动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国(边)境管理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 偷越国(边)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在境外实施损害国家利益行为的;
(二)偷越国(边)境三次以上或者三人以上结伙偷越国(边)境的;
(三)拉拢、引诱他人一起偷越国(边)境的;
(四)勾结境外组织、人员偷越国(边)境的;
(五)因偷越国(边)境被行政处罚后一年内又偷越国(边)境的;
(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第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六章第三节规定的“偷越国(边)境”行为:
(一)没有出入境证件出入国(边)境或者逃避接受边防检查的;
(二)使用伪造、变造、无效的出入境证件出入国(边)境的;
(三)使用他人出入境证件出入国(边)境的;
(四)使用以虚假的出入境事由、隐瞒真实身份、冒用他人身份证件等方式骗取的出入境证件出入国(边)境的;
(五)采用其他方式非法出入国(边)境的。
原标题:《偷渡境外淘金,梦碎缅北领刑!——碧江法院集中宣判15名缅北回流人员》
阅读原文
来源:碧江区人民法院
(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
-
美女祼照片(美女与野兽反派裸上身,古铜色胸肌超性感,网友:三观跟着五官走)
2月24日,有媒体在社交平台上晒出卢克·伊万斯在海边度假的照片。卢克·伊万斯与好友一起在迈阿密度假,两人都在水中一起玩耍,有说有笑,看来他们心情特别好。当他们出水走上岸时,卢克伊万斯的好身材相当亮眼,肌肉爆棚的好身材十分优越,细看发现腹肌不...
-
欧美女人与狗兽大战(兽母给女儿灌酒送变态男网友强奸 自己门外抽烟守候 仅入狱1年)
澳大利亚一名母亲为讨好网上认识的男朋友,竟然将黑手伸向自己年仅十六岁的女儿,一手炮制骗局,将女儿送给男网友强奸。而令人气愤的是,这名母亲入狱一年就被放出来,而她的男网友依然逍遥法外。据英国《每日邮报》2号报道,2005年,当时年仅十六岁的珮...
-
唇釉美女(网红“如花”主播亲测:10支大热唇釉试色,哪支最适合你?)
妹纸们晚上好~我是被唇釉淹没不知所措的D姐~聪明的你们看到标题就应该能知道D姐今天要跟你们说啥了,没错!就是适合夏天的唇釉!有妹子可能会问:“D姐,为什么要推荐唇釉而不是唇膏呢?”这个问题问得好!D姐本身是偏爱唇釉的,因为它上色度普遍较高,而...
-
迷倒美女玩弄(迷倒世界的苏联头号英雄:出轨小护士,被妻子捉奸跳窗后)
图:苏联头号英雄加加林 如果问谁是苏联时代的头号英雄,绝大多数俄罗斯人会骄傲地给出一个名字:尤里·加加林,史上第一个登上太空的人。 1961年4月12日,加加林乘坐“东方1号”宇宙飞船升空,完成了世界上首次载人宇宙飞行,实现了人类进入太空的梦想,在...
-
长腿美女写真大全(女明星私房照写真集性感美女照片清纯少女白皙大长腿清凉美女)
女明星私房照写真集性感美女照片清纯少女白皙大长腿清凉美女...
-
美女总裁的逍遥高手(强推三本好评如潮的都市生活经典小说合集,高能不停,口碑爆表)
小编今天给大家带来了自己收藏已久的宝藏文,告别书荒,从入坑开始!还犹豫啥,逆袭的日子不远了!冲鸭~今日推荐:好评如潮的都市生活经典小说合集,高能不停,口碑爆表第一本:《女总裁的逍遥高手》 作者:孤寂之狼简介:叶飞表面上只是一个号称女儿国...